1,什么是工商變?
根據人民共和國公,在注冊公司時,有必要向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依法設立,并完成整個注冊程序。
公司注冊項目包括:公司名稱,法定代表人姓名,注冊資本,地址,公司類型,經營范圍,經營期限等。
工商變是指在全部信息注冊完成后,未經許可不得變原始信息。在經營期內發生變的,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登記。
2,工商變需要什么材料
(一)名稱變: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以及公告
(二)經營范圍變: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要報經審批的項目,國家有關部的批準文件
(三)注冊資本變: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《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》;減少注冊資本需公告三次;
(四)公司注冊資金變分為兩種形式,一種是減少注冊資金,另一種是增加注冊資金。
(五)住所變:住所明,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,協議期限要一年以上(附產權證復印件);
(六)法定代表人變: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(國有資)、身份證、暫住證(指外省市身份證)復印件;
(七)股東變: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、股東會決議、董事會決議、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、新股東復印件(加蓋發證機關印章)、重新提交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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